7月19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血细胞分析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
1.血细胞分析等个项目检验收费不再区分检验方法和仪器法。
2.高敏乙肝和高敏丙肝定量收费并入各自对应的普通定量测定收费条码,收费以载量灵敏度≤20IU/ML为界,且高敏测定仅限用于抗病毒规范治疗后的疗效监测和常规PCR阴性标本的复检。
3.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项目编码)超过1个基因统一按元收费。
4.取消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心肌酶谱检查、电解质检查、血脂检查、凝血筛查、体液免疫检查、乙肝二对半(定性)、乙肝二对半(定量)、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相对计数)、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绝对计数)、甲功三项、甲功六项、妊娠甲低筛查、性激素三项、性激素六项等16个检验基本组合项目。
《通知》还要求,省医保局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相关检验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测。《通知》附件中包含:
福建省医疗机构
部分医疗服务价医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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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
为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经研究,对部分检验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血细胞分析等个项目内涵和说明栏内容,检验收费不再区分检验方法和仪器法。
二、高敏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检测(项目编码)并入乙型肝炎DNA定量测定(项目编码),高敏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定量检测(项目编码)并入丙型肝炎RNA定量测定(项目编码),ALK蛋白伴随诊断(项目编码)并入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项目编码)。
三、修订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项目编码)的说明栏内容。
四、修订组织/细胞荧光原位杂交检查诊断(项目编码)、组织/细胞荧光定量脱氧核糖核酸(DNA)多聚酶链式反应检查诊断(项目编码)等项目内涵和说明栏内容,并调整项目收费标准。
五、取消肝功能检查(项目编码)、肾功能检查(项目编码)、心肌酶谱检查(项目编码)、电解质检查(项目编码)、血脂检查(项目编码)、凝血筛查(项目编码)、体液免疫检查(项目编码)、乙肝二对半(定性)(项目编码)、乙肝二对半(定量)(项目编码)、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相对计数)(项目编码)、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绝对计数)(项目编码)、甲功三项(项目编码)、甲功六项(项目编码)、妊娠甲低筛查(项目编码)、性激素三项(项目编码)、性激素六项(项目编码)等16个检验基本组合项目。
六、修订胫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膝关节单纯游离体摘除术、跟腱断裂修补术、瞳孔再造术、气管成形术、半骨盆切除术、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体外冲击波碎石、消化系统(电子镜)、钙化桥打通术等10个项目内涵或说明栏内容。
七、取消钙化桥打通术(项目编码)、齿龈成形术(项目编码)、氟防龋(项目编码)的医保限用范围。
八、规范切割吻合器等15个除外耗材名称;胶原蛋白海绵等22个除外耗材不再区分进口与国产;完善自体血回收(项目编码)、采自体血及保存(项目编码)、女性生殖系统手术(项目编码)、产科手术与操作(项目编码)、神经系统手术(项目编码)、欧玛亚管置入术(项目编码04021)、造瘘护理(项目编码)等7个项目除外内容;补充“一次性穿刺包”除外耗材编码。
上述价格项目补充完善及说明栏修订详见附件。
九、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调整内容及时做好辖区内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更新调整工作,进一步拉开市、县、基层医疗机构相关检验项目的价差,并报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医院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福建中医药医院按照省医院等级执行相应收费标准并全面做好收费系统的更新。省医保局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要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相关检验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原因,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其对检验等收费行为的合规性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本通知自年8月15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年7月15日
近年来,福建、江苏等医改试点省份医保局对于检验检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都采取了较为严厉的监管措施,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取消、淘汰重复的检验项目,规范、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检验项目价格苏医保发〔〕号
禁止医疗机构以检验方法、试剂或仪器不同为由加收费用宁医保〔〕79号
已设定基本检验组合的,医疗机构不得再以检验方法、试剂或仪器不同为由加收费用,也不得在此之外增加项目另设生化组合计费。此次公布的基本组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该收费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最高指导价制定具体执行价格。市医保、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该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立检验基本组合项目组套(打包)收费苏医保发〔〕号
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实行价格公示,落实费用清单制,进一步规范检验收费行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立检验基本项目组套(打包)收费。
本文由检验医学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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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笪文武审校:陈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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