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维保规范

北京中科白瘕风医院是正规 http://baidianfeng.39.net/
消防设施维保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GA-),年12月26日公安部发布,年5月1日起实施。

1.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消防检查的单位和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当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部分。其他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应至少每周一次。

2.单检:一个月至少要做一次。

3.联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自备发电设备状况、消防配电室和发电机房环境、消防电源终端开关装置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区域显示器运行状态、CRT图形显示器运行状态、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态、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及运行状态、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报警装置外观、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箱工作状态、水泵接合器外观及标识、管网控制阀开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消防炮外观、水泵启动按钮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嘴、泡沫栓、泡沫枪、泡沫发生器的外观,泡沫储罐之间的环境,泡沫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泵的工作状态。

7.防排烟设施的排烟阀和送风阀的开闭状态,机械排烟风机和正压风机的外观,风机房的供电状态和工作环境,自然排烟窗的开闭状态。

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照明、指示的位置和方向有变化。

9.消防电话或电话插孔的外观是否有变化。

10.紧急广播扬声器的外观状况良好。

11、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外观完好,有无遮挡。

12.消防电梯的应急按钮和电梯轿厢内电话的出现。

13.发电机的外观和机房的工作环境,消防电源的运行状态。

14.灭火器的数量和位置是否有变化。

15.其他需要巡回检查的内容。

(2)单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气设备最终配电箱处的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发电机自动和手动启动试验,发电机燃料检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图形显示、火灾显示面板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功能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检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和水箱的水量、加压设施的压力情况、消防水泵和水泵控制柜在主备用泵之间的切换功能、管道阀门的启闭功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的出水口及压力,消火栓泵启动按钮,系统功能。检查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的放水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6.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的有效期和储存量,泡沫栓的水或泡沫。

7.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的储存量,模拟自动启动系统的功能。

8.防排烟设施:机械增压风机及系统功能、风机控制柜;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电动排烟窗的开启和关闭。

9.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志正确。

10.消防电话和紧急广播:通话和广播质量,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强制切换功能。

11.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的开闭功能,防火卷帘的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功能,电动防火门的联动功能,电动防火阀的开闭功能。

12.消防电梯:首层按钮控制并联动电梯后层、电梯轿厢内消防电话、电梯井道排水设备。

13.灭火器:检查灭火器的型号、压力值和保养周期。检查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5%。

14.其他需要测试和检查的内容。

(3)联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消防供电设施的供电功能和主备用电源的切换功能,检查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的每个楼层和每个回路应进行功能测试。每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每个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水、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压报警。检查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每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每个终端排水阀。

4.来自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的消火栓(消防炮)的水分别由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给。每12个月,每个消防栓、卷盘和水炮应至少检查一次。

5.泡沫灭火系统结合泡沫灭火剂到期更换,进行泡沫喷洒试验:检查系统功能;检查仪器仪表。

6.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系统功能,并进行模拟喷射试验;检查仪器和仪表,称量储存容器。

7.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层站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和电动防火门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机械排烟系统的功能,测试风速风压值。

8.每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每个灭火器的选型、压力和有效性。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

1、文件内容:

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基本信息和动态管理。基础资料包括消防设施验收文件、产品原始技术资料、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动态管理包括值班记录、巡检记录、故障处理登记和年检报告等。

2.保存期限:

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记录》和《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归档时间不得少于1年。

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归档时间不得少于3年。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2014.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