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402192021英文版拉曼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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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拉曼光谱仪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Ramanspectrometers

-12-01实施

拉曼光谱仪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拉曼光谱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激光为激发光源的拉曼光谱仪(以下简称仪器),其他光源的仪器可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GB/T—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拉曼散射Ramanscattering

单色入射光与介质相互作用后产生不同于原入射光频率的散射光,并且相对频移对称分布于入射光频率两侧的现象。

3.2

拉曼位移Ramanshift

入射光绝对波数与散射光绝对波数的差值。

注:单位为cm-,

3.3

拉曼光谱Ramanspectrum

拉曼散射强度对于拉曼位移的分布。

3.4

拉曼光谱仪Ramanspectrometer

用于收集试样的拉曼光谱,并进行检测和分析的仪器。

3.5

拉曼谱峰强度peakintensityofRamanscattering

拉曼光谱仪测量得到的某个拉曼谱峰的信号强度,为该峰最高点到该点对应的背景基线的计数差值。

3.6

半高宽fullwidthathalfmaximum;FWHM

以谱峰强度的一半作平行于基线的直线,该直线与谱峰两侧所形成交点之间的波数差值。见图1。

3.7

光谱分辨率spectralresolution

拉曼光谱仪分辨两相邻谱峰的能力,以所测得的元素灯谱线的半高宽表示。

注:单位为cm-]

4分类

仪器按使用环境分为:

a)实验室拉曼光谱仪;

b)便携式拉曼光谱仪。

5要求

5.1仪器正常工作条件

5.1.1实验室拉曼光谱仪

实验室拉曼光谱仪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5°C35°C;

b)相对湿度:20%80%;

c)交流供电电源:电压V+22V.频率50Hz+1Hz;

d)室内清洁无尘,避光,排风良好,能平稳地放在工作台上,周围无强烈机械振动和电磁干扰源,

无强气流影响;

e)接地良好。

5.1.2便携式拉曼光谱仪

便携式拉曼光谱仪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0°C40°C;

b)  相对湿度:20%85%;

c)  供电电源:交流电源电压V+22V,频率50Hz+1Hz,直流电源电压变化在±20%以内;

d)  使用环境无强光直射。

5.2功能

仪器至少应具有下列功能:

a)  激发光开启和关闭功能;

b)  准确显示所采集拉曼光谱图、读取拉曼位移坐标及强度示值等功能;

c)  原始光谱数据导出功能,至少包含以下数据导出格式之一:*.txt、*.Excel或*.csv。

5.3性能指标

仪器性能指标要求见表1。

表1性能指标

项目  1级  n级  瓦级  N级

仪器应标明所用激发光波长、线宽和功率(或功率范围)等参数;试验的全过程仪器的相关设置条件应保持一致,并注明谱图采集的积分时间。特殊领域的专用仪器技术性能,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评价。

5.4安全要求

5.4.1防电击要求

应符合GB/T—中第6章要求。

5.4.2激光安全

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警示措施、防护措施应符合GB.1-的要求。

5.5外观

仪器外观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仪器所有表面不应有脱皮现象;

b)  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擦伤、露底、裂纹、气泡现象;

c)  外露零部件结合处应整齐,无粗糙不平现象;

d)面板上的文字、符号、标志应端正清晰耐久。

5.6环境适应性

按GB/T-中2.7环境条件分组,实验室仪器按照II组,便携式仪器按照HI组的条件,分别对仪器进行温度上限、温度下限的试验后,其光谱分辨率和位移准确度应满足5.3的要求。

便携式仪器耐振动试验后应满足5.3的要求。

便携式仪器的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GB/T.1—中表1的要求。

5.7运输、运输贮存

仪器在运输包装状态下,应根据GB/T—中表1环境条件分组的要求选取运输、运输贮存的试验条件,并按6.12试验后,包装不应有较大变形和损伤,仪器不应有变形松脱、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其光谱分辨率和位移准确度应满足5.3的要求。

6试验方法

6.1试验前准备

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设置仪器参数,如激光波长和功率,物镜,狭缝宽度和光栅刻线等相关条件,激光功率为标称功率或仪器说明书的推荐值。仪器测试时,应注明环境温度、仪器声明的波数测量范围、激发光波长和功率、狭缝大小、分光系统的光栅刻线数和焦长、采样积分时间等仪器设置条件。对于共焦显微拉曼光谱仪,还应注明显微物镜、针孔大小等与共焦性能密切相关的仪器参数。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6.26.8的测试方法要求在上述同等设置条件下进行。

6.2试验条件

仪器经试验前准备工作后,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开始性能检验:

a)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应在5.1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温度波动不应超过土2°C;

b)  仪器在试验前应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进行预热;

c)  试验用品:元素灯:気灯、氣灯、汞灯及其他波段的元素灯等;

d)  试验样品:单晶硅();单质硫(分析纯)、蔡(分析纯)、聚苯乙烯片。

6.3功能检查

按照5.2规定,逐条目测和手感检查。

6.4光谱分辨率

关闭激光器。在仪器可测量光谱范围内,分别在下限、上限和中间附近选取适当的元素灯特征谱线(参见附录A示例);将元素灯输出的光经强度衰减后,引入光谱仪的测量光路;近等分选择三条强信号的特征谱线进行测量。测量并记录元素灯各谱峰的半高宽,重复测量6次,取平均值作为在相应激发波长下各波段的分辨率,取其最大值作为仪器的光谱分辨率。

6.5位移准确度

开启激光器。按照6.2中的测试条件,将标准样品置于仪器信号采集探头的聚焦处,根据仪器声明的波数测量范围,测量参考样品的拉曼光谱。在50cm-】cm-1范围,测量单质硫位于.8cm-1

1的拉曼谱峰;在cm-10cm^1范围,测量聚苯乙烯位于.4cm-1的拉曼谱峰;在0cm-1~cm-1范围,测量蔡位于.4cm-1的拉曼谱峰。记录所选取的特征峰的位移值,重复测量3次,按公式(1)分别计算相应特征峰的位移测量值与标准位移值(参见附录B)之差,取绝对值最大的差值作为仪器的位移准确度。

6.7强度重复性

按6.5中的测试条件,间隔5min测量一次,并记录特征谱峰强度,重复测量7次,按公式(3)分别计算各个谱峰的强度重复性,取最大值作为仪器的拉曼谱峰强度30mm内的重复性。

6.8信噪比

按6.5中的测试条件,将单晶硅()置于仪器的样品架上,将激光准确聚焦于硅片上并采集其拉曼光谱;测得的单晶硅()二阶(cm-1附近)拉曼峰强度与1cm-1~cm-1范围内基线噪声的最大相邻峰-峰值之比为该次测量的二阶拉曼峰信噪比;测得的单晶硅()三阶(cm-1附近)拉曼峰强度与cnLcm^范围内基线噪声的最大相邻峰-峰值之比为该次测量三阶拉曼峰信噪比。间隔5min,重复上述步骤3次,按表1的分类要求,取3次信噪比的最小值作为仪器的信噪比。

6.9安全试验

6.9.1防电击试验

按照GB/T—中第6章有关试验方法。

6.9.2激光安全

按照GB.1—的有关试验方法。

6.10外观检查

按照5.5规定,逐条目测和手感检查。

6.11环境适应性试验

6.11.1温湿度试验

按照GB/T—中第4章、第5章和第7章进行试验。

6.11.2振动试验

按照GB/T—中第9章进行试验。

6.11.3电磁兼容性

6.11.3.1静电放电抗扰度

按照GB/T.2—规定的接触放电试验程序试验。

6.11.3.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按照GB/T.3—规定的程序试验。

6.11.3.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按照GB/T.4—规定的程序试验。

6.11.3.4浪涌(冲击)抗扰度

按照GB/T.5—规定的程序试验。

6.12运输、运输贮存试验

仪器在包装状态下,按GB/T—中第8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和18章的方法进行试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仪器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的项目类别见表2。

7.2.2每台仪器应经检验合格,出厂检验不合格或有不合格项目应返工然后复验。复验全部项目合格后,方可出厂。

7.3型式检验

7.3.1检验时机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b)  仪器转厂或转移生产地时;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仪器性能时;

d)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e)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进行一次检验,一般为3年;

f)  国家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g)  出厂检验结果较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3.2型式检验项目

按表2进行,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

7.3.3抽样与判定规则

7.3.3.1型式检验的抽样应符合GB/T—2中5.9的规定。采用的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样本和判定数组等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7.3.3.2若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再次型式检验不合格,则应停产整顿,停止出厂。待问题解决,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检验。

7.3.3.3若型式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作为合格品可出厂或入库。若入库超过12个月再出产,则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

表2检验项目与检验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及章条  检验分类

注:“”为必检项目,“一"为不检项目。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8.1标志

8.1.1仪器标志

仪器标志应包括:

a)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b)  仪器名称;

c)  仪器型号;

d)  商标;

e)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f)  其他重要标志。

8.1.2包装标志

仪器包装标志应包括:

a)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b)  仪器名称;

c)  型号规格;

d)  商标;

e)  仪器质量(单位:kg);体积(长X宽X高,单位:mm);

f)  符合GB/T-8规定的“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发货、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8.2包装

8.2.1仪器包装

应符合GB/T-8中防潮、防振包装规定。

8.2.2随机文件

仪器的随机文件应包括:

a)  装箱单。

b)  产品合格证。

c)  使用说明书(仪器文件中有关安全描述应符合GB.1—中第5章及GB.1—中的有关规定)。说明书至少应包含激光波长、激光线宽、激光功率稳定性、拉曼光谱测量范围等基本信息。

d)  备件清单。

8.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到剧烈冲击、雨淋、曝晒及辐射。

8.4贮存

仪器在包装状态下,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0°C40笆、相对湿度不大于85%、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的室内。

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低压放电灯谱线示例

低压放电灯波长与对应谱线关系参见表A.1。

表A.1可用汞灯、氯灯或気灯谱线

S——对应拉曼位移值,单位为cm-,;

A,  元素灯谱线波长,单位为纳米(nm);

A—仪器激发光波长,单位为纳米(nm)。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拉曼光谱参考位移值

本标准中单质硫、聚苯乙烯、荼的位移参考值引用自ASTME-96()o单质硫拉曼光谱位移参考值参见表B.1,聚苯乙烯拉曼光谱位移参考值参见表B.2,荼拉曼光谱位移参考值参见表B.3。

表B.1单质硫拉曼光谱位移参考值

表B.2聚苯乙烯拉曼光谱位移参考值表B.3蔡拉曼光谱位移参考值

序号  波数标准值/cm-1

参考文献

[1]ASTMEO-96C2O14)StandardGuideforRamanShiftStandardsforSpectrometerCalibration(拉曼光谱仪校准用拉曼位移标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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